【苏州华亨律师,法律服务】
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周巍健主任,30余年资深执业经验,活跃在民商事领域一线实战派执业律师。以几千起案例经验为基石,加之上千次义务法律服务,将专业严谨与温情普法完美结合。没有套路,只有实话;不尚空谈,只重实操。以朴实之笔,释法理之深,致力于成为“民商事纠纷”中,值得您信赖的 “靠谱法律人”。
很多人微信代购、线上下单的时候,随手转一笔预付款,备注写“订金”,等到对方违约不交货,才想着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赔钱。连云港中院这个案例把二者的边界讲得很清楚:想要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规则,必须要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只写“订金”,一般只属于普通预付款,不能主张双倍赔付。
一、核心事实
施某通过微信找到白某,协商代购一块劳力士手表,总价款19.5万元。施某先转账5000元,备注写的是“迪通拿订金”,后续又把剩余货款全部付清。双方口头约定了交货时间,白某承诺到期交不了货就退款。
之后白某一直没能交付手表,仅退还了一万元,剩下的货款迟迟不予返还。施某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关系、退还全部余款,同时主张这笔 5000 元是定金,应当双倍返还。
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笔款项属于担保性质的定金,这笔钱仅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判令解除合同,由白某返还剩余货款及利息。白某不服提起上诉,但没有按期缴纳上诉费用,二审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二、裁判逻辑
本案的关键点,就是区分“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完全不同的效力。
第一,定金属于法定担保,有严格要件。定金必须要有明确书面约定,写明适用定金罚则,给付一方违约则定金不退,收受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法律对定金的认定标准很高,不能仅凭口头推定。
第二,“订金”默认是预付款。如果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只写“订金”,没有单独说明该款项适用定金罚则,法院通常认定为先付货款,只有本金返还义务,不存在双倍赔偿。
第三,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家有权解除合同。卖家逾期无法交货,属于根本违约,即便预付款不按定金处理,买方依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已付货款并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第四,上诉程序上的提示:提起上诉要按时交纳上诉费,逾期不交,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按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直接生效,失去二审机会。
三、通俗解读
一句话:一字之差,差别巨大,定金能双倍,订金只能退本金。
不少线上交易、代购、私下交易,大家图省事,微信转钱随手备注“订金”,以为两个词差不多。实际上“定金”自带担保效力,“订金”只是提前给钱。
如果想要拿到双倍赔偿,不能只靠转账备注,最好在聊天记录或者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清楚:该款项为定金,收款方违约,双倍返还。如果没有这句话,哪怕你心里是按定金来谈的,法院也很难支持双倍返还。
反过来,作为收款一方,如果你不想承担双倍赔付风险,也尽量不要在沟通中确认款项为定金,避免落入定金罚则。
四、实务忠告
第一,下单付款分清用词。想要担保效果,沟通和转账备注统一写“定金”,并且在聊天记录中明确约定:违约双倍返还;只想先预付货款,就用“订金、预付款”。
第二,微信交易务必留完整证据。代购、私下交易,把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对方承诺交货的内容全部保存,一旦对方逾期无法交付,是起诉解除合同、退款的核心证据。
第三,不要想当然主张定金罚则。只要缺少明确约定,即便对方严重违约,预付款也只能原数退回,不能自动套用双倍规则。
第四,上诉一定要留意缴费期限。收到一审判决书之后,如果打算上诉,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缴纳上诉费用,逾期不缴费,会直接视为放弃上诉。
第五,大额奢侈品代购风险很高。尽量优先选择正规平台,私下代购容易出现无法交货、货品假货、资金被占用等问题,提前约定清楚违约责任,降低损失。
“ 定金”和“订金”,读音一样,法律后果天差地别,线上小额交易最容易踩这个文字陷阱。
如果您遇到微信代购纠纷、买卖合同违约、定金订金认定争议,欢迎联系我们。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合同审查、商事维权法律服务。
“法缘天下,以法结缘”,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2026年10月30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