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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法律问题 上华亨网
我们可以帮助您解决什么问题
3、协助处理婚礼筹备过程中的民事纠纷
每个女孩都幻想着自己穿上婚纱的那一天,在那一天,你是中心,是公主,是闪亮的星星。为了这一天的光芒,我们需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开始筹备。订酒店,买婚纱,拍照片,约婚庆公司, 准备伴手礼……我们需要和各种商家打交道,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这让原本就有婚姻恐惧症的新人越发焦头烂额。
影楼照片严重失真,怎么维权?婚礼菜品不新鲜,客人吃了拉肚子怎么处理?筹划了好久的蜜月旅行,中途导游非要改变行程怎么解决?等等。如果有律师,那就一切好办多了,您只需把这些麻烦交给我们,我们替您维权到底。
4、帮助创造更和谐的婚后生活
结婚后,双方没有书面的财产约定,那么他们的婚后所得的一切财产将会共有。律师会告诉新婚夫妻,你们的工资,奖金,股权,房产等一切收入都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所受到的赠与,所接受的遗产,也都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夫妻结婚后,女方为了照顾家庭而辞去了工作,每个月乞讨似的和男方要一点可怜的生活费,懂得了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挺直腰杆,你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钱。还有一些人婚后有了第三者,被激情冲昏了头脑,给小三大肆地买车买房,其实,你的行为是无权处分,因为你花出去的每一笔钱,其中一半是归配偶所有的。
影视剧上,我们看了太多“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例子。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消失的那一方不但没有尽到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情节严重的还涉嫌犯罪,遗弃罪或者是虐待罪。所以,婚姻不只是爱和激情,更是担当和责任。
律师就是您的火眼金睛,能帮您揭开他(或她)的所有面具,还您一个真实的他。目前,我国的婚姻登记系统还没有全部联网,一些人就在婚姻状况上造假。婚姻律师依据大量的案例从各个细节方面帮您分析核实对方的真实婚姻情况,为您提供建议如何了解他的房产情况,股权持有情况,以及个人资信报告等。充分保障您的婚姻知情权,让您看清面前的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
2、帮助核实伴侣个人信息
1、婚前咨询
人们向往婚姻,想要用法律的形式将爱情固定下来,但有谁真正理解婚姻的意义、真的做好了准备?婚姻家事律师则会为新人详细地解读婚姻的法律意义,让爱情更神圣,让结婚更慎重,让婚姻走得更稳。
为什么会在茫茫人海中选择了那个他(她)?是出于什么样的力量让你们走到一起,这一切不仅仅是因为神秘的缘分,而更有充分的心理基础,婚姻律师带你一层层掀开面纱,让你看清自己选择的真正原因。婚姻应该慎重,婚姻向左还是向右关乎剩下的余生。婚姻律师会从海量案例中,结合婚姻家庭特有的心理特点为您理清头绪,进行婚姻疏导,最终帮助您做出理性判断。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具有忠诚义务。通过婚姻律师的解释说明,这一规定便会在双方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进而可以达到增强婚姻的神圣性,严肃性和道德约束性的效果,而这有利于夫妻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彼此忠诚,互相信任。
5、为婚姻理财提供顾问服务
两人结婚,总是需要一个安居之所的。可是,现在城市的房子,动辄上百万,一线城市更不用说了。很多家庭倾其所有也只够勉强交个首付。所以,对于婚房的咨询就格外多。比如,我儿子结婚要买房子,我什么时候买才能算作孩子的婚前财产呢?比如,男方出资买房,女方负责装修,房子能有女方的份额吗?再比如,女方非要在在房产证加名,我们怎么写个约定让她离婚时带不走房子呢?
建议
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族的融合,在还没有彼此完全信任,充分磨合之前,每个家长都会留着一个小心思。律师当然可以站在您的立场上,在法律层面帮你规避风险,我们祝福新人白头到老,但是一旦有了动荡,我们也不至于太过伤筋动骨。
遗产公证流程介绍
遗产公证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房屋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
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什么是虚假离婚
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受对方欺诈或双方通谋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基本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②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规避计划生育、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③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离婚登记。
④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引起纠纷。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特征:
①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做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②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真正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后即行复婚。
③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程序: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手续之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协议离婚手续之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协议离婚手续之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哪些资料?
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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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拨打华亨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
5、通过社会口口相传,“金杯、银杯,不如人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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